close

  5月23日,本報報道了淳安一對老夫妻到杭州江乾區法院起訴大兒子的贍養官司,老倆口除了要求贍養費和醫葯費以外,比較引人註目的是,他們要求法院判兒子每年回家看望他們兩次。
  “常回家看看”也成了法律訴求,多讓人心酸啊。當時報道是立案,昨天案件在筧橋法庭開庭。老兩口都來了,還有小兒子也來了,被告席上關鍵的大兒子夫婦倆都沒來,只來了代理律師,冷冰冰地算著贍養費,說要得太多了,不合理。
  當年盡全家之力
  供老大讀書
  老兩口都60多歲,有三個孩子:大兒子,43歲;女兒,40歲;小兒子,38歲。
  只有大兒子一人在杭州,女兒和小兒子都跟老人住在淳安的同一個村子里。兩老說,當年家裡窮,沒條件,就拼了全家之力供了老大一個人到杭州讀大學,女兒就沒讀書,小兒子也僅僅讀到初中。
  現在兩老的收入,每人每月100元的養老補助金,還有種茶葉一年有2000多元的收入,其他,就再也沒有了。所以,日子還是拮据的。
  因為打的是贍養官司,要把有贍養義務的子女都告上去,所以,昨天三個子女都成了被告,但是老人自己也口口聲聲表示,女兒和小兒子都好的。“大兒子吧,他到杭州十多年,很少回老家看我們。他在杭州的家,我們兩老進不了家門。”
  老大覺得
  每月600元贍養費太高
  昨天的庭審大約1個半小時,其中關於支出費用的問題,爭論了很長時間。
  按照老倆口的意思,他們需要每月一共1960元的贍養費,三個孩子分擔的話,那麼每個孩子每個月出689元。
  老大的律師說太高了。理由很多,比如淳安消費水平低,不應該按照杭州標準來。
  原告律師說,這個是按照浙江農村居民生活水平標準計算的,不算過分的。
  老大律師說,兩老身體還可以的,還可以勞動,平時生活也沒過多開銷,每個子女每個月給二老的贍養費應該低於300元。
  還有醫葯費,兩老拿來了一大疊近年來看病的單據,共計2萬多。
  老大律師說,之前父親住院他已經承擔過7000元了,現在要求法院駁回老人的這個要求。也就是說,醫葯費他不再承擔的。
  律師的說法是事先跟老大商量過的,得到了老大委托的。
  但是這麼冷冰冰地說出來,而且和兩老的要求差距那麼大,庭上的氣氛就變得很差很差了。
  小兒子氣不過:“按照我們農村的規矩啊,姐姐是嫁出去的女兒,不用養老的。應該就我跟哥哥來承擔贍養費的,現在開成三分之一,已經便宜他了。”
  老父親性子要比母親急:“當年家裡所有的錢都供了老大,現在其他兩個兒女都好的,其實給我們養老的費用都應該老大出……”
  每年兩次的探望即便判下來
  能保證去嗎
  法官再問願不願意調解,雙方“願意”。法官說,下次調解,老大本人一定要來,最好大兒媳也來。
  庭後,記者問為什麼老大不來看父母,聽了半天,大致意思是老大的媳婦比較強勢,這麼多年,老大偶爾回淳安一趟,也會接到媳婦的電話要他趕緊回杭。至於媳婦和老人之間有什麼矛盾,大家就不願多說了。
  不管怎樣,“一年裡回家探望父母兩次”的訴訟請求怎麼地都不為過。老大的律師說,老大的意思是老人他還是會去探望的。
  “常回家看看”,在去年7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首次出現:“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立法的初衷是,保護老年人權益,以前側重於物質贍養,而這一條款是為了保障精神贍養。
  法官說,這個僅僅靠判決是不行的。法律起到的是個底線的作用,形成有效判決也只能是給別人一個警示。現在的老人啊,對於精神贍養越來越渴求了。
  (原標題:當年舉全家之力供你念書如今卻連家門都不讓我們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f92yftxy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