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15日訊 記者胡建輝 今天,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解讀時指出,要完善能源稅費政策,加快資源稅費改革,積極推進清費立稅,逐步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徵範圍。
  這位負責人指出,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能源生產和消費面臨著十分嚴峻的挑戰,能源需求壓力巨大,能源供給制約較多,能源生產和消費對生態環境損害嚴重,能源技術水平總體落後局面仍未改變,地緣政治變局影響我國能源安全。
  對此,我國能源發展制定的國策為:面對能源供需格局新變化、國際能源發展新趨勢,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必須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基本要求可以概括為“四個革命”、“一個合作”,即推動能源消費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費;推動能源供給革命,建立多元供應體系;推動能源技術革命,帶動產業升級。
  《行動計劃》明確提出“一降三升”的能源結構調整路徑,應對氣候變化挑戰。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天然氣比重達到10%以上,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62%以內。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
  《行動計劃》提出了我國能源發展的五項主要任務:增強能源自主保障能力;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優化能源結構,到2020年實現城鎮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氣;拓展能源國際合作;推進能源科技創新。
  (原標題:逐步擴大資源稅計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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